周女士在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发现生产的是伪劣产品,贵重原料大量减少,被掺入大量水和白糖替代配方,财务账本暗藏偷税线索。带着“孕妇药品容不得造假”的执念,她向多部门实名举报。税务部门连续开出6份罚单,药监局处罚并查封生产线。企业时任负责人被免职,该举报一度成为行业反腐典型。周女士的举报内容真实可靠,她也因此成为浙江省最大药品举报人,其事迹曾刊登在《杭州日报》第一版。
值得关注的是,时任公司技术品质经理的虞英民,在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公开资料显示,其任职期间企业因“大量减少贵重原料,掺入大量的水和白糖被查处,而技术质控岗位虞英民对产品原料配比改成水和白糖、公司被查封生产规范负有直接责任。请看浙江省药监局答复(2004)浙药监稽字第205号违法生产孕宝口服液的事实。虞英民却在2005年5月获此荣誉,引发公众对荣誉评定标准的质疑。
当事人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周女士在事件后遭遇变故,文中提及“被判刑坐了”,但其举报内容已获监管部门查实。这一反差让事件焦点集中于“企业违法期间管理层荣誉获取”的合法性问题。周女士至今仍在为自己奔走呼吁,希望相关部门还她清白与公道,恢复她应得的退休金。
药品安全关乎公众健康,技术质控岗位本应是质量防线的守门人。公众质疑的核心在于,荣誉评定是否应纳入企业合规审查。虞英民作为技术负责人,在企业违法被查期间仍能获评“全国劳模”,反映出荣誉体系与企业行为之间的脱节。目前,其具体责任及荣誉评定审核流程,仍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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