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新闻网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际新闻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美食文化 名人动态
时事观察 女性健康
法治生活 男性健康
大型活动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招商加盟 >

东莞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指引(2)

时间: 2020-05-15 20:00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街、园区)分局(其中,麻涌、中堂、道滘、望牛墩、洪梅5镇向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乡分局申请,以下称各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准予通过,出具并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提交至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街、园区)分局(其中,麻涌、中堂、道滘、望牛墩、洪梅5镇向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乡分局申请,以下称各分局)窗口。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准予通过,出具并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3940号窗口

窗口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东骏路22号南城办事大厅

窗口电话:0769-2319878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东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信访接访大厅内)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广州市东风路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大厦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电话:0769-228313700769-22831359020-37886059;网址:;http://www.gdda.gov.cn/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电话:0769-86101029;网址:

                                          

                                       

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窗口办理流程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22 http://wwww.n6n7.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新闻网 企业信息
信息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疑问联系编辑!QQ:40726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