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河南省宁陵县石桥镇五门刘村的国有园艺场厂长于辉公款吃喝旅游、土地占私有之事在当地已成“名气”。
于辉担任宁陵县国有园艺场厂长一职。为了做到公款更好为私人所用,与会计汪克兴认了干亲,厂长于辉把自己的儿子认给了会计汪克兴。这样二人便成了饭店的常客,拉朋友吃喝成了常事,二人成了实实在在的最亲最近的“亲密战友”,做到了在宁陵国有园艺场一手折天。
(图为厂长于辉打的吃喝欠条)
(图为盖有公章的吃喝欠条)
(图为厂长于辉内弟在国有园艺场可耕地上盖的房子)
(图为厂长于辉侄女在国有园艺场可耕地上正在盖的房子)
2015年,园艺场的项目井,厂长于辉打在自己村余庄村一眼井;另打在五门刘村姐夫刘先锋地里一眼井。五门刘村汪胜田给厂长于辉1万元,厂长于辉私下给汪胜田半亩厂部的地,让其盖房子。厂长于辉托人为给自己外甥说媒,让媒人在厂部里面已好盖好个梨窑,另外又给一块地再盖一房子。2015年7月10日,厂长于辉和会计汪克星用公款去港澳公款旅游,二人也经常带领其他人一起出去玩。
(图为厂长于辉等人港澳旅游照片)
作为国家基层干部,也应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映出在他们身上存在严重的“四风”问题。像河南宁陵县国有园艺场厂长于辉、会计汪克兴这种不正之风何时才能消除。
本文转载自http://news.dyrjjt.com/news.asp?id=719
(责任编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