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新闻网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际新闻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美食文化 名人动态
时事观察 女性健康
法治生活 男性健康
大型活动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经济新闻 >

2020年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2)

时间: 2020-05-17 14:29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九、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诚信考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会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但需变更考试题目;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考试当天学院安排应急联系手机(手机号18358704816),发生紧急情况,考生手机端应立即取消飞行模式,以便联系。

  5、体检: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22 http://wwww.n6n7.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新闻网 企业信息
信息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疑问联系编辑!QQ:407263902